天津劳务派遣公司 - 提供专业的解决方案!

天津劳务派遣公司

当前位置: 天津劳务派遣公司 > 劳务派遣 > 文章页

“劳动关系”“劳务关系”,别再傻傻分不清楚

时间:2025-09-12 12:34来源: 作者:admin 点击: 46 次
为了规避用人风险 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等其他名目的协议 且在协议中明确约定 双方不是劳动关系 而是劳务关系    劳动关系:是指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(统称用人单位)与劳动者个人之间建立的一种有一定从属性的关系,麦克人才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

为了规避用人风险

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

等其他名目的协议

且在协议中明确约定

双方不是劳动关系

而是劳务关系

   劳动关系:是指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(统称用人单位)与劳动者个人之间建立的一种有一定从属性的关系,麦克人才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,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,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,从用人单位领取报酬并有权受到劳动保护。

   劳务关系:是指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就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劳务、另一方接受劳务并支付对价而形成的相互平等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,如家庭或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关系,个体工匠与帮工、学徒之间的关系,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关系等。

   根据《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劳动关系应具有以下特征:

   1.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;

   2.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,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,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;

   3. 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。

在这里

小编建议广大劳务工作者

尽量签订书面协议

维护自身合法权益

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

(责任编辑:)
------分隔线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栏目列表
推荐内容